1. 首页 > 生活常识 > 特殊法人是什么意思(特殊法人的划定标准)

特殊法人是什么意思(特殊法人的划定标准)

特殊法人是什么意思(特殊法人的划定标准)

其实特殊法人是什么意思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特殊法人的划定标准,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特殊法人是什么意思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一、法人分为哪几种

法人被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是指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企业法人以从事生产、流通、科技等活动为内容,以获取盈利和增加积累、创造社会财富为目的,它是一种经营性的社会经济组织。

依照现行民事立法,我国的企业法人有三种分类方法:一是根据所有制性质将企业法人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私营企业法人以及混合所有制法人;二是根据是否有外资参与,将企业法人分为中资企业法人、外商投资企业法人;三是根据企业的组合形式,将企业分为单一企业法人、联营企业法人和公司法人。在我国,公司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公司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是指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具备法人条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公益服务设立的事业单位,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捐助法人资格。

二、个人是公司法人什么意思

个人公司也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股东只有一个自然人,也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股东,也是实际运营人。无论叫什么名字,只能是公司的股东,不会有其他人,公司所有的债务都由股东个人承担,特殊情况下是无限连带责任。

三、法人注册类型是什么啊

法人的类型依据成立法人的目的的不同,《民法总则》将法人划分成了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营利法人皆为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俗称“老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分别依据公司法、工业企业发、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股份合作制企业相关规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法等成立和运营,经工商登记机关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营利法人的主要形式,占据了营利法人总数的98%以上。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事业单位又可细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和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三个类别,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随着职能逐渐转移给政府机关而消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将逐渐转化为企业。

今后,事业单位序列中将只存在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如公立学校校和公立医院,分别经其对应主管部门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社会团体是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除部分特殊社会团体外,社会团体经民政部门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属于捐助法人,与其他法人不同。

其他法人因人的集合而产生,基金会、社会捐助法人因财产的集合而产生,基金会、社会捐助机构经民政部门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宋庆龄基金会、嵩山少林寺属于这类法人。特别法人主要指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机关法人不需要登记,从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依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据所属行业不同,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即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城市和农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需要登记,自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非法人市场主体除法人外,市场主体还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国内企业分支机构、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自然人、外国企业代表机构等,这些市场经营者经工商登记机关登记后取得经营主体资格。

个人独资企业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国内的企业,无论是否拥有法人资格,都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经工商登记机关登记后取得经营资格,责任由企业承担。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是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公司,其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责任由外国公司承担。个体工商户本质上是自然人,有经营能力的中国公民,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后,可以作为市场主体从事经营活动。

外国企业代表处是外国企业依照《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与该外国企业业务有关的非营利性活动的办事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特殊法人是什么意思和特殊法人的划定标准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本文由东辰网发布,不代表东辰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ktwxcd.com/shzs/288543.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vx614326601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